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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在线

关于开展苏州市高等院校产教融合型骨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05 09:15:51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苏州市高等院校产教融合型骨干专业遴选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产教融合方面建设基础好、产教联动深入、紧贴苏州“1030”产业体系、人才培养契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相关专业均可申报。

2. 各学院限报1个专业,已获得首批苏州市骨干专业及省级及以上称号的专业(含在建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遴选原则

1. 聚焦产业,校企融合。各学院紧紧围绕苏州“1030”产业体系需要,找准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的结合点,重点推进产教融合型骨干专业建设。

2. 分类建设,特色发展。各学院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错位布局骨干专业,着力体现自身优势与特色,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产教融合型专业,打造特色和品牌,努力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3. 示范引领,协同提升。各学院以骨干专业建设为引领,探索形成高水平的产教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及时总结、凝练和推广专业建设经验,打造一批高水平的产教融合型专业。

三、遴选条件

1. 产教融合特色明显。专业人才培养符合苏州“1030”产业体系需求,初步构建了“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体系,与行业内的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培养协议,建立了共同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开发、实习实训指导等。

2. 产教融合资源丰富。专业拥有校内或校企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或技术创新平台,能满足学生实践技能训练需求。师资队伍既有具备深厚理论功底的教师,也有来自企业一线、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或产业导师。建有完善的产教融合教学平台与资源库,包括与企业相关的课程库、案例库、项目库等,能够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3. 产教融合成效显著。专业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良好,在对口行业或领域就业比例高,部分学生能在合作企业中实现高质量就业或创业。专业在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未来能有效促进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

四、申报程序

1. 组织申报。各学院积极动员,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2. 专家组评议。学校成立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对申报的专业进行评议。

3. 学校审定。学校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拟推荐对象。

五、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苏州市高等院校产教融合型骨干专业申报表》(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学校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usts.edu.cn。截止时间:2024年12月7日12:00,逾期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69379101。


 附件:苏州市高等院校产教融合型骨干专业申报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