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决定对各教学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审核评估自评自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教学资料规范化整理、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审核评估迎评促建氛围营造等方面。
2.2023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针对2023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督查工作。
二、督查组人员构成
校教学督导组。
三、督查时间
本次督查将于4月23日-24日开展,具体时间由专项督查组与各教学单位联系后自行确定。
四、其他
各教学单位应积极配合督查组完成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育评估处联系,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69379102。
教育评估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