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汇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人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二、汇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采用PPT汇报,有专业的教学单位限时15分钟,无专业的教学单位限时10分钟。
三、主要汇报内容
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为框架,对标指标内涵及审核重点,立足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及2021年以来相关数据,梳理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汇报内容提纲及要求参考附件2。
四、汇报时间及地点
本次汇报初步定于12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育评估处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 1.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xlsx
2. 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汇报内容提纲及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