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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在线

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2 12:16:26  浏览: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和《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2〕20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与审核标准

1.审核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新增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同意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的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在本专业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12月底前(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的本科专业以调整后的门类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12月底前),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申请。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中公布的专业名单,我校需参加本年度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本科专业:环境生态工程。

2.审核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0〕4号)相关标准执行。

二、审核程序

1. 专业自评与学院组织评审。相关学院严格对照审核标准,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并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

2. 学校审议、公示、报送。专家组审核通过后,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家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2.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及日程安排;

3.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

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四、时间要求

1.申请专业于12月8日前将《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及日程安排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

2.12月13日前安排实地评审。

3.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1-4(一式一份)报送至教研科,电子版(word/excel和PDF)发送至教研科邮箱。

4.12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专业在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v.cn/)线上申报(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联系电话:0512-69379101,邮箱:jyk@mail.usts.edu.cn

1.省学位办相关文件.zip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doc

3.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xlsx

4.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实地评审意见表.docx

5.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xlsx

6.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操作指南.docx

教务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