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编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和预订课程教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下学期培养方案维护和教学计划的继承工作
1. 19级(五年制本科)、20级、21级、22级各专业按18培养方案执行,23级各专业按照23培养方案执行。19、20、21、22级各专业按照“01~17周(教学)+18~19周(考试)”的学期模式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培养方案维护和教学计划继承工作。23级各专业按照“02~03周(入学教育+军事技能)+04~18周(教学)+19周(考试)”的学期模式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培养方案维护和教学计划继承工作。
2. 各专业应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严格核定专业培养方案(包括各模块应包含的课程、各模块最低应修学分、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课程开课学期、课程考核方式、课程起止周等信息)并完成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教学计划的继承。确需调整的应在教学任务落实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使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培养方案变更申请”功能填报申请(教学计划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变更申请)。如需新增课程,应在教学任务落实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使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课程信息申请”功能填报申请(教学计划管理-课程库管理-课程信息申请)。为保证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一经确定,教学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
3. 系统生成教学计划后,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报表打印功能输出打印(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通知书-输出Excel-在报表打印页面选择“专业教学计划”页签-输入学院、年级并勾选专业-导出),A4纸打印、一式两份,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送教研科备案。
4. 在进行培养方案维护时,实践环节均应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录入清楚,对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专业要做出恰当安排,并注明具体实施的周次安排情况。
5. 对下学期首次开设方向课的专业年级,需按选课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专业方向说明与选课指导,原则上一个班级只能开设一个方向,有20人以上选择的方向方可开设。各专业方向确定后将方向开出情况报送至教研科。各专业应提供足够的选修课程保证学生选修,并按选课细则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对学生选课的学分有所规定,同时选课结果及时报送学籍管理科。
二、关于教学执行计划中教学任务的落实
任务所在学院应在完成培养方案维护和教学计划的继承工作后落实教师开课任务。任务所在学院应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开课任务(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通知书-输出Excel-在报表打印页面选择“开课学院教学任务”页签-输入学年、学期、学院、年级并勾选专业-导出),落实教师开课任务,通过系统生成《教师任务安排表》(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安排表-输出Excel-在报表打印页面选择“开课学院教学任务”页签-输入学年、学期、学院、年级并勾选专业-导出)并打印(A4纸),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运行与教材管理科。
三、关于下学期教材的预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各学院应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在经审定的教材选用目录范围内组织教材预订工作,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教材管理-教材征订管理-任务教材指定维护)维护下学期课程所使用教材后,导出所有课程教材使用情况汇总表(教材管理-教材征订管理-任务教材信息核对,“开课部门”选择本学院,点击右上角【导出】),核对无误后,输出《教材征订汇总表》(一式两份),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送教学运行与教材管理科。
未进行教材选用审定工作的新开设课程须先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需要更换教材的课程须填写《教材选用更改审批表》,讲义印刷须填写《自编讲义审核表》。各学院要及时将经审核批准后的《教材选用审定表》、《教材选用更改审批表》和《自编讲义审核表》提交教学运行与教材管理科。
四、在填报《教学计划》、《教师任务安排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在安排组织教学任务时,应按照学校要求:⑴思政课和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类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如教学内容和要求相同,可按课程平台跨度跨学科或跨专业合班教学,合班规模一般以4-5个班为宜。⑵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中的必修课,有2个及以上行政班的,应合班上课。⑶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中的选修课,以选课人数至少达到20人为开课标准。
2. 各表格中相应栏目要认真填写,不能随意空缺。学院院长审核栏目均须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不能以打印方式代替。
3. 上课起止周数、周学时数、学分数、开课部门、本学期总学时数及相应的合计数均须完整填写、准确录入。
4. 各类表格均分校区填写。
5. 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经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培训,并获得“使用多媒体教室资格证”。如需使用K8录播教室,任课教师应提出特殊教室使用申请,由教务员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录入。
6. 外聘或返聘教师,外出进修人员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教师,如对排课有特殊需求的,必须详细填写《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一般按单、双周模式排课。为缓解某些学科师资紧缺、减少教师在校区间的往返时间,如果有三节课连排的特殊需求,必须详细填写《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
7. 马克思主义学院、电子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等在面向全校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实行跨专业合班时,应参照大学英语、体育的分班情况,以节省教学时段。
8. 有外聘或返聘教师的学院,要填报《外请、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一份,同时填报《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外聘、返聘教师情况一览表》并将电子稿发送至shenyiwu@vip.qq.com。
9. 《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外请、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外聘、返聘教师情况一览表》可从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表格下载处获取。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
附:各教学单位请务必按以下时间表安排本次教学任务
日期 |
周数 |
内容及要求 |
4.17-4.28 |
9-10 |
各学院完成下学期培养方案的维护和教学计划的继承,提交纸质“教学计划报表”,报送教研科 |
4.24-5.12 |
10-12 |
各学院和开课单位下达教学任务,填报“教师任务安排表”及相关表格,报送教学运行与教材管理科 |
5.15-5.19 |
13 |
各学院组织学生选修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教育任选课(含教师教育选修课)、大学英语等必修课选课,选课结果报送学籍管理科 |
5.8-5.26 |
12-14 |
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填报“预订教材计划报表”、“教材选用审定表”或“教材选用更改审批表”,报教学运行与教材管理科 |
5.8-6.21 |
12-18 |
编排课表 |
6.19-6.30 |
18-19 |
各学院组织学生选修通识教育任选课 |
6.26-6.30 |
19 |
下达课表及“授课任务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