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和《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拟对申报2023年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启动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拟申报2023年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
二、考核内容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教研教改等五个方面进行。
师德师风主要从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课程思政等方面进行考核;教学工作量主要从教师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进行考核;教学态度主要从教师在主要教学环节精力的投入、对教学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情况以及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教学效果主要从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教师本人在教学方面获奖及指导学生获奖等方面进行考核;教学建设与教研教改主要从教师主持或参与各级各类教学建设、教研教改项目、发表教研论文以及所取得的相关成果、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时间安排
1. 2022年9月,考核申请
申报人员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学院;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请表》(纸质版)、《拟申报2023年中、高级职称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2. 2022年10月-2023年3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组织相关评价主体对申报人员进行跟踪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备课、课堂教学、课外辅导答疑等。
3. 2023年4月,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学校组织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避免疏漏。如有问题请联系质量评估科(行政楼2301室),联系电话69379102,联系人施老师。
教 务 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