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效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21年认定讲师资格的新引进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附件3)
二、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通过组织听课、检查、查看材料等方式,参照《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此次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由学院参照《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表一),自行组织实施。
三、考核时间安排
1.参加此次考核人员于9月29日前向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小组提供以下材料:
⑴《苏州科技大学讲师任职资格认定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见附件1表五);
⑵ 选取一门授课课程(或拟授课课程),提交全部章节的教案(书面稿)。
2.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报表中“师德师风”栏目,只需填写“相关奖惩情况”,如无奖惩情况,可不填。
3. 校教学督导听课评价、学生评教数据由教务处质量评估科提供。
4. 考核小组于9月30日-10月14日期间完成考核工作,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见附件1表四),报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质量评估科(行政楼2301室)施老师,联系电话69379102。
教 务 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