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教务处
苏科教通[2015]74号
关于组织2013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项目组: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苏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苏科[2008]128号)和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组织2013年立项的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工作,请相关项目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方式
省级项目和校级面上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校级专项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结题,报学校备案。
二、项目结题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一)省级项目
1、重点课题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见附件1),一般课题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1式5份);
2、撰写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粹和课题研究总结报告(1式5份);
3、相关证明材料(1式1份)。
(二)校级项目
1、《苏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程”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1式2份);
2、项目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4)(1式2份);
3、相关证明材料(1式1份)。
三、项目结题工作程序
(一)省级项目
1、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成立项目结题专家组。
3、专家组评议。
4、学校在12月底之前报送相关材料到省教育厅。
(二)校级项目
1、面上项目
(1)面上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成立项目结题专家组。
(3)专家组评议。
(4)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2、专项项目
(1)专项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各学院分别成立项目结题专家组。
(3)专家组评议。
(4)各学院将《苏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题结果汇总表》(1式1份)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提交各项目的《苏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程”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1式2份)。
(5)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日程安排
(一)省级项目
2015年11月30日前,各课题组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二)校级项目
1、2015年11月25日前,各面上项目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2015年11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专项项目结题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
五、有关问题说明
希望各教改研究立项项目组认真做好结题准备工作;各学院按要求组织结题工作,并提前将结题会议的时间、地点告知教务处教研科。对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请提前做出书面延期申请。对结题结果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置。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
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3:苏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程”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4:苏州科技学院项目总结报告格式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