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编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和预订课程教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下学期教学计划的编报与审核
1. 17级(五年制本科)专业按13培养方案,18级、19级、20级、21级各专业按18培养方案执行。18级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19级、20级、21级均实行“01~17周(教学)+18~19周(考试)+短学期实践”的学期模式;17级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18级各专业按16周教学周来安排教学,第14周至15周上半周安排毕业答辩与评分,第16周安排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及毕业教育,有毕业实习的专业可酌情将毕业实习安排在寒假进行。
2. 各专业应严格按照审定的专业培养方案编报教学计划,若确需调整的应在编报、审核教学计划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报《苏州科技大学培养方案更改申请表》(一式两份),审批同意后才可进行调整。若培养方案中个别课程因受师资、实验设备等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开出,需要调整开课学期的也应及时提交更改申请,填报《苏州科技大学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学院长审批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学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再调整的请与教研科联系,由教研科更改。教学任务待各专业教学计划编报、审核完成后由教研科统一下达。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表格下载处下载。
3. 各学院应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专业计划管理”中的数据维护工作,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各年级学期模式分别按专业和年级编报下学期教学计划。系统生成教学计划后打印(一式两份),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备案。课程代码由教研科统一维护,各学院应按确定的课程(环节)归属落实教学任务。若课程归属尚待明确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归属,各学院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由教务处协调解决。
4. 在编报下学期教学计划时,实践环节均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清楚,对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专业要做出恰当安排,并注明具体实施的周次安排情况。
5. 对下学期首次开设方向课的专业年级,需按选课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专业方向说明与选课指导,原则上一个班级只能开设一个方向,有20人以上选择的方向方可开设。各专业方向确定后将方向开出情况报送至教研科。各专业应提供足够的选修课程保证学生选修,并按选课细则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对学生选课的学分有所规定,同时选课结果及时报送学籍管理科。
二、关于教学执行计划中教学任务的落实
任务所在学院应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教学任务(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下达任务输出,注意勾选“任务班级”),落实教师开课任务,通过系统生成《教师任务安排表》(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院系教师任务安排表打印)并打印(A4纸打印),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学运行科。
三、关于下学期教材的预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教材管理工作条例》,各学院应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在经审定的教材选用目录范围内组织教材预订工作,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教材征订汇总表》(一式二份),经教学院长审核批准后,由各学院汇总后一份送交教学运行科,另一份学院留存。
未进行教材选用审定工作的新开设课程须先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需要更换教材的课程须填写《教材选用更改审批表》。各学院要及时将经审核批准后的《教材选用审定表》或《教材选用更改审批表》提交教学运行科。
四、在填报《教学计划》、《教师任务安排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在安排组织教学任务时,应按照学校要求:⑴思政课和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类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如教学内容和要求相同,可按课程平台跨度跨学科或跨专业合班教学,合班规模一般以4-5个班为宜。⑵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中的必修课,有2个及以上行政班的,应合班上课。⑶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中的选修课,以选课人数至少达到20人为开课标准。
2. 各表格中相应栏目要认真填写,不能随意空缺。学院院长审核栏目均须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不能以打印方式代替。
3. 上课起止周数、周学时数、学分数、开课部门、本学期总学时数及相应的合计数均须完整填写、准确录入。
4. 各类表格均分校区填写。
5. 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经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培训,并获得“使用多媒体教室资格证”。如需使用K8录播教室,任课教师应提出特殊教室使用申请,由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
6. 外聘或返聘教师,外出进修人员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教师,如对排课有特殊需求的,必须详细填写《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一般按单、双周模式排课。为缓解某些学科师资紧缺、减少教师在校区间的往返时间,如果有三节课连排的特殊需求,必须详细填写《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
7. 马克思主义学院、电子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等在面向全校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实行跨专业合班时,应参照大学英语、体育的分班情况,以节省教学时段。
8. 有外聘或返聘教师的学院,要填报《外请、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一份,同时填报《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外聘、返聘教师情况一览表》并将电子稿发送至shenyiwu@vip.qq.com。
9. 《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外请、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外聘、返聘教师情况一览表》可从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表格下载处获取。
教务处
2021年10月13日
附:各教学单位请务必按以下时间表安排本次教学任务
日期 |
周数 |
内容及要求 |
10.18-10.29 |
7-8 |
各学院完成下学期“教学计划”的编报 |
11.1-11.5 |
9 |
各学院提交“教学计划报表”,报送教研科,教研科下达教学任务 |
11.1-11.12 |
9-10 |
各学院填报“教师任务安排表”及相关表格,报教学运行科 |
11.8-11.19 |
10-11 |
各学院组织学生选修专业任选课,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必修课,选课结果报送学籍管理科 |
11.15-12.3 |
11-13 |
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填报《教材征订汇总表》、《教材选用审定表》或《教材选用更改表》,交教学运行科 |
11.15-1.7 |
11-18 |
编排课表 |
1.3-1.14 |
18-19 |
各学院组织下学期通识教育任选课(跨学科任选课)选课 |
1.10-1.14 |
19 |
下达课表及“授课任务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