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及时完成评价工作,并报送评价结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要依据《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苏科〔2025〕54号)(附件1)及本单位评价细则,严格按照评价办法及评价程序确定教师评价等级,其中优秀等第比例不得超过参评教师总数的20%。
2.各单位根据教师教学规范、教学效果、教学成果和学院自主评价得分按比例进行核算汇总,按总分排序后的评价结果填写至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2),1月9日下午4:30前将电子表格(Excel)与盖章扫描件(PDF)发送至教育评估处邮箱(zlpg@usts.edu.cn)。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未尽事宜请与教育评估处联系,联系人:施老师,电话:69379102。
附件:1.
苏科〔2025〕54号-关于印发《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2.
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xlsx
教育评估处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