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培育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学校将启动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育人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3. 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等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 注重公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
二、评选范围
本次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的范围为全校教师及其他教学相关人员。申报的成果应具有先进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能反映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成就。
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奖后无重大突破或进展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0日。
2.鼓励跨学院(部门)、跨界整合申报,参与学院、部门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且成果内容应有实质性的交叉融合。
3. 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四、评选程序
1. 提出申请。申报参加评选的教学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
2. 单位初审。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参评的教学成果情况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3. 专家组评议。学校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公正的评议。
4. 学校教学委员会工作小组审定并公示。学校教学委员会工作小组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奖的教学成果并公示。
五、奖项设置
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六、材料报送
1. 线上平台填报。请申报人在2024年10月9日前登陆“苏州科技大学教研平台”(http://jypt.usts.edu.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于2024年10月11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材料审核。
2. 纸质材料报送。
(1)《2024年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十份);
(3)《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附件》(一式一份)。申报附件包括: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名称、格式自定);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含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申报附件请编制目录并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精选关联紧密、显示度高的材料,不超过50页。附件材料的真实性由推荐单位审核,并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3,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0月1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69379101。
附件1:2024年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3: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附件.docx
教务处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