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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在线

关于开展首批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1 16:45:54  浏览: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遴选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专业建设基础好、紧贴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契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专业均可申报。

2.各学院限报1个专业,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称号的专业(含在建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遴选原则

1.聚焦需求,打造骨干。各学院围绕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文化艺术传承创新以及人文经济发展需要,找准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的结合点,重点推进骨干专业建设。

2.分类建设,特色发展。各学院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错位布局骨干专业,着力体现自身优势与特色,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新兴专业,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打造特色和品牌,努力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3.示范引领,协同提升。各学院以骨干专业建设为引领,探索形成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高质量专业建设成果,并及时总结、凝练和推广专业建设经验,逐步带动其他专业建设发展,打造一批高水平的优势专业协同发展。

三、遴选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紧贴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满足《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及时更新教育理念,完善课程体系,丰富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研究成果丰硕。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四、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各学院积极动员,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2.专家组评议。学校成立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对申报的专业进行评议。

3.学校审定。学校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拟推荐对象。

五、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申报表》(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学校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usts.edu.cn。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2:00,逾期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69379101。 

附件:苏州市高等院校骨干专业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