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和《苏州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3年度新增本科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定位导向原则。新增本科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支撑我校“一体两翼”的专业布局,有利于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
2. 社会需求原则。新增本科专业,应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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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证质量原则。新增本科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确保专业申报质量。
4. 结构优化原则。新增本科专业,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申报文理、理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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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学规范原则。新增本科专业要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有关要求,专业名称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为准。
6. 合理增设原则。合理增设和调整专业,适度控制重复设置率高的“过热”专业,加快淘汰老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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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流程
1. 学院申请。各学院参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建设方案》中新设置专业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于7月10日前提交《苏州科技大学新增本科专业设置意向表》(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稿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mail.usts.edu.cn。
2. 学校审核。学校根据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议,确定本年度预申报专业。
3. 学校终审。学校教学委员会对专家评议结果进审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
4. 填报材料。批准申报的新增本科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伟娜,联系电话:69379101。
教 务 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