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 教务处
苏科大教通〔2023〕40号
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3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结束,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阶段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毕业答辩的组织管理
1、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学院应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答辩小组,每组成员以3到5名为宜,由答辩委员会成员任组长。答辩小组成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个答辩小组应配备一名答辩秘书。
2、答辩采用线下(现场)形式进行。
3、毕业答辩期间答辩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经答辩委员会主任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答辩委员会主任准假时,应做好相应答辩小组的有关安排,保证答辩小组成员正常工作。各学院答辩安排时应避开答辩小组教师的上课时间,答辩小组教师不得以上课为理由缺席学生答辩。
4、各学院应在答辩前两天将答辩的具体安排在本学院主页上公布。毕业答辩应公开进行,同时做好毕业答辩进程的相关报道和宣传。答辩期间,督导组将进行巡视,已经安排好的答辩时间,不得随意变更。
三、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正式提交评分和答辩前均必须通过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检测, 检测结果符合学校要求的才能予以评分和同意其答辩。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已对接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学生完成初稿和定稿后,均须提交检测(初稿和定稿各有一次检测机会,初稿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可以退回修改,但只能在定稿中再次检测),在论文(设计书)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查重检测”,系统会显示检测结果。最终以定稿的检测结果为准。
检测标准:所有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高于30%;推选校优秀毕业论文不得高于15%,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论文不得高于10%。
特别说明:附录部分不需要进行检测。
四、成绩评定和系统录入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参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之附件二《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执行。成绩评定应做到客观、公正,各专业学生的成绩等级一般不少于4个等级。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率以专业计,且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60%。其中成绩为“优”者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5%。
各学院应按照上述标准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优秀率和优良率(超过规定,成绩将无法在系统内提交)。
2、为保证2023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尤其是收尾结束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学院要明确各角色的职责(详见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学生:5月22号前将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终稿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并提交检测;
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审阅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进行评分、填写评语,对于推荐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同时填写推荐表(含团队);
专业负责人:答辩开始前,应维护好答辩小组相关信息(时间、地点、教师和学生名单等),在)后,分配好评阅教师,并督促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及时完成评分(系统内)。
答辩秘书(录入员):答辩结束后,应及时完成答辩成绩在系统内的录入,同时填写好评语(答辩评分表),在答辩委员会最终确认成绩后打印答辩评议书。
教务员:(1)查看查重结果并及时提醒相关学生进行修改(初稿);(2)在答辩录入员完成全部成绩录入后,要及时发布成绩并对教师推荐的校优或省优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录入审核意见。
五、推选校优毕业设计(论文)和拟申报省优毕业设计(论文)
1、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学校大学生论文检测的相关要求。每个学院的申报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单篇):不超过本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3%;校级优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每学院不超过2项。
(2)拟申报江苏省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不超过本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5‰(不足1项的按1项算);拟申报江苏省优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每学院不超过2项。
2、推选校级和拟申报江苏省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含团队)由各学院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内(教务秘书界面下)操作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须填写申报表并报教务处审核。
注:单篇和团队不可兼报。
六、时间安排
1、5月22日(14周周一)前,完成答辩小组信息维护 (系统内)。
2、5月23日-5月29日为全校答辩时间。
3、5月30日(15周周二)下午15:00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发布,并推选出校优秀和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4、5月31日—6月13日专家对拟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和建议推荐名单(由学校教学委员会按推荐省优比例投票评选)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工作小组通过(时间另定)。
5、6月8日(16周周四)前,各学院将答辩委员会会议纪要以PDF文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提交至系统。
七、材料归档
1、2023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应严格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之附件一《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第五条的规定进行整理并放入“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统一归档(不需要刻光盘)。
2、答辩小组的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会议纪要、各阶段自查记录、教师指导记录和其他原始记录、学生答辩评议书复印件等由学院妥善保存。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议书原件进入学生档案。
4、根据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安排,我校学生的毕业论文原文取自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各学院在6月30日后不得对毕业论文原文进行修改或替换。
教 务 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