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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在线

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班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7 15:52: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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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毕业班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毕业班学生成绩

学校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审核学生的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各学院应以每学期执行教学计划为依据,全面梳理毕业班学生各课程模块的成绩,并认真做好数据的维护。特别要关注有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到位。

二、受理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延长学习年限需由学生提出申请。学生未按规定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在校时间已达最长学习年限的,学校按规定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学生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提出延长学习年限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见《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操作手册》(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首页文件处下载),各学院须认真审核。此项工作应于531日前完成。

三、认真做好毕业班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的初审工作

1、初审工作应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苏州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苏州科技大学2023届毕业生各专业应修学分数一览表进行。

2、对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的初审,应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应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教务员提供初审所需的基础材料和数据,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应逐个审核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情况。对符合《苏州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四条所列情况的学生,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核材料,明确初审意见,并填写《XX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四条所列情况的学生登记表》(附件三)报教务处。

3、各学院应于525日将2023年毕业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初审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等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对毕业班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复审,65日通过校园网公示复审结果。

五、202366日(暂定)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毕业班学生的学位授予资格。

 

 

附件一:2023年毕业班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二:XX学院20236月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历、学位资格审查上报表

附件三:XX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四条所列情况的学生登记表

 

2023427


 

附件一:2023年毕业班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要求

工作安排

3-5

各学院梳理学生成绩

各学院统计毕业生历年受行政处分、因作弊受处分情况

各学院报毕业班本学期课程期末成绩

428—525

10—14周)

体育部报体育达标成绩

各学院组织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各学院进行学历、学位资格的初审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525

各学院报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初审材料

529—61

15周)

教务处复审各学院上报的材料

530—67

15—16周)

教务处组织打印、制作学历、学位证书

530

各学院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65

公示学历、学位资格复审名单(校园网)

66日(暂定)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7日(暂定)

各学院报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初审补充材料

68日(暂定)

各学院核对并发放学历、学位证书

注:因上级最新规定要求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通知执行,教务处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