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重修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管理
1.注册工作
本学期学生注册工作在第三周前结束,未按学校规定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按《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执行。
2.学籍处理及学籍异动工作
为保证本学期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学生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学籍处理、休复学等学籍异动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网上申请。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现行的《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随低年级学习的学生,学籍编入下一年级。各学院应及时向学分积欠量比较多的学生,告知学校的毕业条件,要求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各学院应对学生的在校、在籍和休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对在籍但长期不在校的学生,要求学生申请自动退学,如学生的学习时间自入学至本学期已达最长年限,应组织好相关材料作退学处理。
学籍处理(跟随低年级学习)、学籍异动(复学、休学、退学)申请方式,参看《学生学籍异动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1)。学生复学、跟随低年级学习申请截止时间:3月1日。审批流程中,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教务管理员、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截止时间:3月3日。各审批环节依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学籍处理和学籍异动文件。学生须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不予办理。
二、成绩管理
1.因执行新的专业培养方案,对于有学籍异动、课程积欠的学生的成绩,各学院应对照新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全面梳理、比对,及时做好学生成绩认定工作。需要补修、重修的,应及时安排学生进行补修或重修。
2.各学院应根据毕业班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和各模块所需学分对毕业班学生的成绩进行全面梳理,及时通知有关学生补修任选课或实践环节所缺学分,对必修课及限选课所缺学分通知学生参加课程的重修。
三、课程重修
1.重修方式: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本学期继续组织课程重修,重修方式有随低年级插班重修和单独组班重修两种。如重修上课时间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经申请可准予不随堂听课。
2.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要求
对组班重修学生的学习,在考勤、作业布置和批改、答疑、成绩评定等方面与其它正常课程学习要求相同。重修课程考试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重修课程考试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
如学生通过了重修课程考试,则以实际成绩按高分记载,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和绩点。
3.重修操作程序
本学期课程重修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网上报名。非体育课课程重修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为3月7日10:00至3月14日10:00,体育课课程重修网上报名开放时间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后根据提示进入网上银行完成在线支付重修学分学费,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重修报名成功,报名时间结束网上在线支付也同时结束。本学期有教学任务而无法在网上进行报名的,应在报名期间到所在学院教务员处登记,由学院教务员及时与学籍科沟通。
2014级至2019级的学生每学分90元,2020级及以后的学生每学分100元,在线支付收款方为苏州科技大学。《学生重修报名+缴费操作手册》见附件2。
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结换毕学生)开通网上银行、微信支付或支付宝,在规定时间上网报名并进行网上在线支付,并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重修工作。
教务处:汇总学生重修报名信息(电子和书面)。在接到财务处返回的重修缴费情况汇总表后进行数据核对,并分发至学院。在网上公布本学期取得重修资格的学生信息,并于3月27日前发出组班重修课程的教师授课任务通知书。
财务处:根据实际收费的名单于3月22日将收费数据(电子和签章的书面数据)返还教务处。
特别提醒各学院一定要认真梳理毕业年级学生的成绩修读情况,及时提醒学生报名重修不及格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践类课程),以免错失课程重修机会影响正常毕业。
希望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及时布置、组织安排好以上各项工作,确保本学期的学生注册、学籍处理、学籍异动、课程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学生学籍异动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2:学生重修报名+缴费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