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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在线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短学期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13:53:46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期末与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全有序运行,切实发挥短学期对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推动作用,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实习工作规范》《苏州科技大学课程设计教学管理办法(修订)》《苏州科技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规范》《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修订)》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做好本学期末与短学期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1、做好本学期即将结束的实验课程的自查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实验报告、实验成绩的评定和归档等。

2、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妥善落实期末与短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的教学安排。严格按实验进程安排进行开课,不得随意更改或调停,如有特殊情况,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完成2021-2022学年实验教学管理材料统计填报。具体包括:(1)分专业(大类)实验课情况一览表;(2)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与一览表;(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统计表与一览表。

4、完成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总结。

请各学院于92日前将相关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的纸质稿报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稿发至sjk01@usts.edu.cn

5、认真落实下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开课学院在本学期末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对含有实验环节的课程,需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另外填写《实验教学任务通知书》并通知实验中心。实验中心接到实验教学任务后要提前做好各项开课准备,同时于下学期初在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实验进程安排。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任务的安排工作程序和要求与理论课程相同。

二、做好短学期其它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1、做好短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工作

请各学院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短学期的实践教学计划安排,按照学校实习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实习任务书或指导书,妥善安排实习地点,适当调整实习方式;根据专业特点采用企业模拟实习、在线虚拟仿真实验、就地实习等形式,合理安排学生完成实习实践任务,并认真填报《实践教学实施计划表》与《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大作业)一览表》。

2、做好短学期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短学期实践教学计划,统筹协调好短学期实践教学运行、管理、监控等各项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明晰工作职责、做好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的检查和学生调查方式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3、做好短学期实践教学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师生安全责任意识,确保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强短学期期间对实习学生安全的监控与管理。

4、因疫情原因本学期确实无法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至下一学年进行。

三、做好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校外实习基地信息统计和联系走访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按照每个专业建设校级基地不少于5个,其中非共享基地不少于3个、重点基地1个的目标进行建设。已经备案的校级实习基地将下发给各学院核对。

2、在仔细核对已备案基地数据的基础上,完成2021-2022学年实习基地情况统计工作。对已经到期和不再运行的基地做出“删除”标记并注明原因,如有新增基地请按表格要求格式补充完整,并在备注中标明“新增”。每个专业重点基地排在最前并标明“重点”。实习基地建设要求与条件详见《苏州科技大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3、对本学期校外实习教学基地运行状态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做好实习教学基地的总结工作。

请各学院于92日前将相关报表(苏州科技大学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一览表、苏州科技大学实习基地利用情况统计表)纸质稿报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稿发至sjk01@usts.edu.cn

4、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短学期实习工作联系走访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加强与实习基地的交流合作,同时做好实习基地有关材料的收集和存档工作。基地存档材料包括:

1)实习教学资料:实习大纲(需明确任务目标、并能支撑培养目标)、实习任务书或指导书、计划表、实习成果(包括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或心得、调查报告、实习鉴定等)、总结表等。

2)实习基地档案材料:实习基地情况简介、协议、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实习教学的工作计划(含基地承担的任务、实习内容、实习学生数量)、基地指导教师情况(包括我校指导教师)等。

3)能够证明达成实习目标及基地建设成效的证明材料(包括我校毕业生在基地的就业情况)

5、原则上基地在合同期内必须安排学生实习,如因特殊情况在合同期内不再安排学生实习或拟取消的,应在安排学生实习工作前由基地负责人做出书面情况说明,报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审批材料由所在学院留存备案。

四、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收尾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的通知》及《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收尾工作及拟推荐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修改与完善工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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