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与强化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综合技能训练,提高师范生从师任教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提升新师资培养质量,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苏教指会〔2022〕2号)等文件要求,本着以赛促练的原则,学校将举办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第十届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大赛”暨“第十一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选拔赛”,比赛与“师范生职业综合技能训练与测试”实践环节相结合。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
参加对象为2019级各师范专业全体学生,完成“师范生职业综合技能训练与测试”的实践环节。
二、训练与测试内容
“师范生职业综合技能训练与测试”环节的教学与考核内容应包括基础知识与应用、通用技能、专业技能三部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本次考核采取线上方式。
各组别比赛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前教育组
1.基础知识与应用
学院综合考虑已修完的教师教育类课程,自定义若干门课程和比例,得出基础知识与应用的成绩。
2.通用技能
考核内容为教育活动设计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授课方式进行。参考《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第十一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执行。
3.专业技能
包括环境布置设计、即兴幼儿歌曲弹唱、即兴幼儿舞蹈表演和即兴幼儿故事表演等。参考《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第十一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执行。
(二)中学教育组
1.基础知识与应用
学院综合考虑已修完的教师教育类课程,自定义若干门课程和比例,得出基础知识与应用的成绩。
2.通用技能
(1)书法
(2)口语表达
(3)模拟授课与课件制作
具体考核方式参考《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第十一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执行。
3.专业技能
物理、化学学科为实验技能比赛(与中学该学科教学相关的实验),其他学科没有该项技能比赛。学院综合考虑已修完的实验类课程,自定义若干门课程和比例,得出专业技能的成绩。
(三)艺体教育组(音乐、美术)
参考往年省发文执行。
三、组织实施与考核
(一)组织实施
“师范生职业综合技能训练与测试”环节的考核成绩将作为“苏州科技大学第十届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大赛”与“江苏省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选拔赛”成绩,其考核形式应参照第十一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方式,各相关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设定。
(二)考核成绩权重分配
1.学前教育组
(1)基础知识与应用:占30%的权重。
(2)通用技能:占30%的权重。
(3)专业技能:占40%的权重。
2.中学教育组
(1)物理、化学
①基础知识与应用:占20%的权重。
②通用技能:占60%的权重。其中书法占15%的权重,口语表达占15%的权重,模拟授课占 30%的权重。
③专业技能:占20%的权重。
(2)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
①基础知识与应用:占30%的权重。
②通用技能:占70%的权重。其中书法占15%的权重,口语表达占20%的权重,模拟授课占35%的权重。
3.艺体教育组(音乐、美术)
参考往年省发文执行。
(三)考核成绩填报
考核成绩应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测试与大赛成绩表》(附件2)并报教务处师范科(含盖章的纸质和电子文件)。同时,本次考核最终成绩作为“师范生职业综合技能训练与测试”实践环节的考核成绩,并按相关要求填报。
四、其它
1.按学生综合考核成绩设“苏州科技大学第十届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大赛”个人一、二等奖。一、二等奖数量分别按每个专业参赛人数的5%和10%确定(小数按四舍五入计)。各专业择优推荐一名获奖同学参加江苏省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已参加过往届省赛且获得过奖项的学生不得再次推荐。
2.本项工作要求各相关学院由分管副院长总体负责,指定一位训练负责人并组建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的训练指导教师队伍,为学生提供训练与测试所需的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3.各相关学院应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和测试的具体实施方案,本着人人训练、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今年师范生训练和测试,全面提升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水平。
4.比赛期间,各学院必须对所有选手的比赛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拍照。
五、时间安排
本学期6月20日前,各师范专业所属学院完成技能测试并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及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
2.《苏州科技大学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测试与大赛成绩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
3.校级大赛获奖申报名单(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
4.江苏省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推荐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
5.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总结(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
6.过程材料(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完成的教学设计、作品,以及培训、比赛过程的录像、照片等资料)等相关材料(电子版)
电子版请发送至师范科邮箱sfk@mail.usts.edu.cn,盖章的纸质版请交至教务处师范科(行政楼2303办公室)。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等省文件
2.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测试与大赛成绩表
3.江苏省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推荐名单
教务处 师范学院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