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11号)精神,2015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9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7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6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立项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推荐限额为4部+2部(天平)。
二、申报条件
关于本次重点教材申报的原则、基本条件等内容见《“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各教学单位在组织申报时应优先考虑已立项或推荐过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专指委推荐教材、校级精品教材和立项建设教材等。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式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式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推荐申报程序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本次重点教材遴选的申报工作,按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重点立项教材。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5年6月24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至邮箱jyk@mail.usts.edu.cn。联系人:李源,联系电话:69379101。
附件: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3.“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4.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附件1—4链接
教务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