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授对象
符合《苏州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五条补授条款的毕(结)业学生。
二、申请时间
学校一般在每年的2月、6月、9月、12月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学生申请时间以学校每批次学历、学位审核通知公布的截止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具体流程
四、附件材料
附件1:学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操作手册
附件2:学生提交国际级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操作手册
附件3:申请补授学士学位个人表现评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