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体质健康标准总评成绩未达到50分的学生不予毕业。现定于5月25日(下周二)下午3:30在石湖田径场,对未达到50分学生和延长毕业学生进行最后一次补测。请各学院通知补测的学生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准时到补测地点补测,逾期不候!
如当天由于身体原因不能补测,请提前与体育部戚学家老师联系(18962522051)。
体育部
20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