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知识技能、提升综合素养与就业竞争力,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苏州科技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苏科〔2023〕108号)文件精神和近期工作安排,学校统一开展2026年微专业和辅修招生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校在籍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招生,专业培养目标、招生条件、课程设置、课程简介等情况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1)。
二、招生专业
2026年度学校将面向本科生开设以下34个微专业,学习周期一般为一到两年,包含6-8门理论课程学习和项目实践环节。
| 序号 |
牵头单位 |
微专业名称 |
| 1 |
数学科学学院 |
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 |
| 2 |
艺术学院 |
文化遗产数智化传播 |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智能诊断与生命健康 |
| 4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化妆品科学与技术 |
| 5 |
体育部 |
运动技能教学与实践 |
| 6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香山帮文化产品创意设计 |
| 7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智慧环境监测与管理 |
| 8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智汇未来AI+ |
| 9 |
商学院 |
AI智能决策与可持续发展 |
| 10 |
文学院 |
智能短视频创作与运营 |
| 11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智能机器视觉工程 |
| 12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AI+营养学 |
| 13 |
艺术学院 |
人工智能与城市创意 |
| 14 |
外国语学院 |
人工智能语言服务 |
| 15 |
外国语学院 |
AI时代下的东亚语言与跨文化交际 |
| 16 |
商学院 |
数字经济与数据智能 |
| 17 |
教育学院 |
桌游设计与开发 |
| 18 |
文学院 |
AI短剧创作与制作 |
| 19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能源转化催化与储能器件 |
| 20 |
地理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
地理研学规划与创新实践 |
| 21 |
教育学院 |
意义治疗与生命教育 |
| 22 |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
数字政府治理 |
| 23 |
商学院 |
跨境电商与直播营销实务 |
| 24 |
教育学院 |
新教育实验·创新型教师培养 |
| 25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半导体微纳芯片制造关键工艺 |
| 26 |
外国语学院 |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双语实务 |
| 27 |
音乐学院 |
智能音乐设计与制作 |
| 28 |
教育学院 |
用户体验研究与设计实践 |
| 29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新能源系统与智慧运维 |
| 30 |
土木工程学院 |
低空安全管理 |
| 31 |
土木工程学院 |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 |
| 32 |
土木工程学院 |
城市更新与生物建造 |
| 33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智慧社会与智能规划 |
| 34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建筑遗产保护与文旅活化 |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9:00至7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学生登录“苏州科技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页面菜单栏点击“报名申请”,点击“辅修报名”,选择意向报名的微专业、辅修专业,点击“报名”按钮,认真查阅“报名说明”中的具体内容,点击“同意”即报名成功。页面右侧可查看已报微专业和辅修专业情况。
3.特别说明:学生个人微专业申请材料电子版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各专业指定邮箱,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审核与录取工作安排
1.学院审核。各微专业牵头学院于2026年7月17日至7月24日期间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
2.录取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校园主页进行公示,学生也可在系统中查询录取情况。
3.开课安排。各微专业牵头学院按课程教学计划于2026年8月14日前教学任务落实、排课等事项,确保顺利开课。
五、其他事项
1.微专业课程课程的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按实际选课学分收取。收费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自动视为放弃修读资格。
2.学生应按照微专业课程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并完成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重修或补考。学生完成微专业全部学习内容后,满足实施方案各项修读要求的,可获得微专业修读证明。
3.如有问题,可查看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中的“报名咨询方式”进行咨询,或查阅《苏州科技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相关规定。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曹丰,联系电话:69376741。
教务处
2026年7月9日
附件1:2026年微专业招生简章.zip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