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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在线

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25 14:07:41  浏览:

各单位: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把脉诊断,是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为有序推进我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全面梳理排查薄弱环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并结合学校审核评估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现就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3年自评自建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能部门自评自建内容

1.9月1日前,各职能部门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责任人和工作时限。

2.9月10日前,由各一级指标负责单位牵头,各参与单位及相关学院(部)配合,对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任务分解表》(附件1)中的指标体系,梳理学校现状是否满足指标体系要求,填写完成《审核评估指标对照梳理表》(附件2)提交至教育评估处。

3.9-10月,由各一级指标负责单位牵头,各参与单位及相关学院(部)配合,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附件3)撰写自评报告。10月31日前,各一级指标负责单位将负责的自评报告部分及支撑材料提交至教育评估处。

二、教学单位自评自建内容

1.9月10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计划,并召开单位内部审核评估动员大会,落实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同时在本单位网站设立审核评估专区,并在专区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评建信息。

2.9-10月,各教学单位对照《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任务分解表》(附件1)中的指标体系,参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附件3),梳理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对照指标点查找问题,形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查整改方案》(附件4)。整改方案于10月31日前反馈至教育评估处。

3.9-10月,各教学单位全面梳理和完善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核查2021年至2023年各类教学档案建设情况,并完成整改工作。具体梳理及核查内容见附件5。

三、工作要求

1.此次审核评估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认真学习审核评估文件,吃透审核评估精神,把握指标内涵,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将把评建工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2.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注重提高评建工作质量。对于自评自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学校拟于9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次召开一级指标梳理工作推进会议,由各一级指标负责单位汇报指标梳理情况,请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做好准备。

4.学校拟于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汇报,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一、二级指标为框架,针对指标内涵及审核重点,立足各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及2021年以来相关数据,梳理审核评估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由单位负责人“讲”专业设置、“说”课程体系、“谈”教学实施、“论”保障体系。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5.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评估处,联系电话:6937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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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估处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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