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质量工程

质量工程

关于组织2015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暨省级教改研究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5-27 15:56:38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苏科[2012]5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57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5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做好省级教改研究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

(一)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申报计划

1、面上项目

1)立项数量

本次拟立项20项左右。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确因研究需要可申请延长1年。

2)立项范围

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研究与实践;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政产学研协同培养研究;中职-高职-应用本科衔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改革实践等)

2)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研究(品牌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课程体系整体优化与教学内容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研究性教学课程、产学研合作开发课程改革研究等)

3)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与职业(行业)标准相衔接的课程与教学内容体系探索;学生学习与发展评价研究等)

4)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等)

5)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专业认证(评估)、课程质量评估的研究;实践环节教学质量评价研究等)

6)优质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研究(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研究;利用信息技术加速实现各种优质教学资源的集成共享;推进基于网络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等

7)教师教学素质提升研究与实践(教师教学能力、实践能力提升方式与途径研究;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与中青年教师培训研究与实践;教师发展及服务支持体系研究等)

8)与相关出版社合作立项课题(见附件)

3推荐限额

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专业数少于4个的教学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专业数超过4个(含4个)的教学单位不超过3个;非教学单位牵头申报的不计入教学单位名额。

2、专项项目

为推进省重点专业(类)等各类省级以上专业建设项目的开展,学校本次另设专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有省级以上专业建设任务的专业应制定建设周期内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整体计划,并择优申请1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的项目通过评审予以立项,但不计入上述面上立项数量。

(二)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推荐计划

1、推荐限额

1)省财政资助项目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57号)要求,省财政资助的课题我校申报限额为6项,其中天平学院1项。

2)出版社合作项目

省教育厅与相关出版社合作并由相应出版社资助课题我校申报限额为4项,具体资助课题类型及要求如下表:

序号

出版社名称

课题类型

合作院校要求

1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外语教学研究类

普通高校

2

南京大学出版社

高校应用技术型和技术技能型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类

应用型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3

科学出版社

高校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类

独立学院、应用型本科院校(限经管类、工科类专业方向)

4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大学英语视频微课程群制作类

2、推荐办法

1)省财政资助的5项学校推荐申报课题,将从2015年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的面上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2)省财政资助的1项独立学院推荐申报课题、出版社合作项目课题由教学单位单独申报,原则上各教学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申报时应注明申报类别。获批的课题由学校推荐申报的视为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由天平学院推荐申报的视为天平学院教改研究课题。

二、立项条件

1、校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的须任职年限3年以上),且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须具有完成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2、校级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试点方案、明确的预期成果和合理的经费预算计划。面上项目在研究期内要发表2篇以上教研论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

3、省级以上已立项课题不再重复申报,2008年以来已立项的校级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4、省级在研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再主持申报此次项目。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项目填写《苏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

2、各申报单位应在68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将《申报表》和《苏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报教务处教研科(汇总表中请注明项目申报类别,申报合作项目的请同时注明出版社名称)。同时将《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jyk@mail.usts.edu.cn

3、学校成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4、学校教学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最终立项项目和推荐申报省级教改研究项目。立项的面上项目,学校下拨研究经费;立项的专项项目,研究经费由相应的建设项目自行解决。天平学院项目由天平学院下拨研究经费。

5、推荐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的项目申请人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57)(见附件)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于2015616日前将最终完整的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高申报项目质量。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表格下载处下载。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李源,联系电话:69379101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 务 处

                                           201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