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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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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4-01 14:48:01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教务处

苏科教通[2017]28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

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苏科[2012]56号),学校决定启动2017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对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

1、立项类型、数量及申报限额

1)面上项目

本次拟立项40项左右的面上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5左右,一般项目25项左右。

面上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专业数少于 4个的教学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专业数超过4个(含4个)的教学单位不超过4个;非教学单位牵头申报的不计入教学单位名额。

2)专项项目

为推进省品牌专业、卓越计划等各类省级以上专业建设项目的开展,学校本次另设专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有建设任务的每个专业可根据建设需要就项目建设的关键性核心问题申请专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其中省品牌专业可申请2项专项项目,其他专业可申请1项专项项目。申请的项目通过评审予以立项,但不计入上述面上立项计划。

2、立项范围

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研究与实践;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政产学研协同培养研究;中职-高职-本科衔接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改革实践等)。

2)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研究(品牌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工程专业认证与研究与实践;教师教育专业认证与实践;基于OBE理念的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课程体系整体优化与教学内容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研究性教学课程、产学研合作开发课程改革研究等)

3)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高水平教材建设研究;与职业(行业)标准相衔接的课程与教学内容体系探索;学生学习与发展评价研究等;案例式、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慕课、微课建设与应用研究等)。

4)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等)。

5)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专业认证(评估)、课程质量评估的研究;实践环节教学质量评价研究等)。

6)优质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研究(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研究;利用信息技术加速实现各种优质教学资源的集成共享;推进基于网络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等)。

7)教师教学素质提升研究与实践(教师教学能力、实践能力提升方式与途径研究;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与中青年教师培训研究与实践;教师发展及服务支持体系研究等)。

3、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确因研究需要可申请延长1年。

二、立项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的须任职年限3年以上),且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须具有完成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试点方案、明确的预期成果和合理的经费预算计划。面上项目在研究期内要发表2篇以上教研论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

3、省级以上已立项课题不再重复申报,2011年以来已立项的校级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4、有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或省级在研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项目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

2、各申报单位应在428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将《申报表》和《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报教务处教研科(汇总表中请注明项目申报类别)。同时将《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jyk@mail.usts.edu.cn

3、学校成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4、学校教学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最终立项项目。立项的面上项目,学校下拨研究经费;立项的专项项目,研究经费由相应的建设项目自行解决。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高申报项目质量。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表格下载处下载。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李源,联系电话:69379101

 教 务 处

                                           201741